亚洲彩虹奖由香港电视专业人员协会和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共同主办,定于2011年3月22日在香港国际影视展(Filmart)期间举办颁奖礼。
亚洲彩虹奖的评选和奖励,是为了加强亚洲国家和地区之间电视节目制作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亚洲电视节目制作业的发展,展示亚洲的优秀电视节目,推动亚洲电视节目走向国际市场。
亚洲彩虹奖是香港国际影视展15年来首次举办的电视节目评选奖励活动,以后每年举办一届。
奖项设置:
一、 电视剧类
1、 作品奖:最佳古装剧、最佳时装剧、最佳喜剧、最佳动作剧;
2、 单项奖:最佳男演员、最佳女演员、最佳男喜剧演员、最佳女喜剧演员、最佳导演、最佳编剧、最佳主题歌、最佳动作指导;
二、 娱乐节目类
1、 作品奖:最佳综艺秀、最佳资讯知识秀、最佳竞赛秀;
2、 单项奖:最佳男主持人、最佳女主持人;
三、 电视纪录片类
1、 作品奖:最佳社会人文纪录片、最佳自然环境纪录片;
2、 单项奖:最佳摄像、最佳导演;
四、 电视动画片类
1、 作品奖:最佳动画片;
2、 单项奖:最佳形象设计、最佳导演。
各类作品奖、单项奖设“最佳奖”一名,提名奖两名。评审委员会有权对特别优秀的节目给予特别奖。
评选原则:
作品具有国际视野,适合本国家和地区以外的观众收视,能够促进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交流、借鉴;充分体现电视技术和电视媒体发展的新特点;节目制作精良,艺术表现力强。
组委会聘请亚洲国家和地区有成就的资深专业人士担任评审委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按奖项类别分组进行评选。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不担任评委。
评选办法:
初评由各组评审委员分别审看参评节目,投票评选各项提名名单,每项提出三名。
终评由各组评审委员集中审看提名作品,投票评选各类各项最佳奖。
参评作品要求:
一、申报参评的作品需是亚洲国家或地区电视机构制作的电视节目,于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期间播出;
二、参评作品不得涉及其他国家的政治、宗教、种族等,避免对其他国家造成不好的影响;不得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参评办法:
一、填写亚洲彩虹奖参评作品登记表,并提交所要求的图像、文字资料(包含剧照);
二、提交两套作品DVD光盘和三分钟以内的宣传片花,保证图像、声音的播出质量;
三、参评作品需有英文解说或英文字幕、英文脚本;
四、请于2011年2月20日前,将参评作品的DVD光盘及资料寄至亚洲彩虹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寄送费用和保险费由参评者自理。其它图像、文字资料通过互联网传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参评机构每个类别奖项限申报一部作品,单项奖含在申报作品中,不收取参评费。
参评须知:
一、可在不影响审看质量的前提下,在视频资料上加注参评作品字样。
二、提交的参评作品资料应确有其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组委会保留取消发生纠纷作品的参评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力。
三、组委会有权根据亚洲彩虹奖评选和颁奖活动的需要使用参评者提交的资料,作为宣传推广等非商业活动所用。
四、所有参评节目资料不退还,由亚洲彩虹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文献资料保存,不进行任何商业使用。
五、各类各项提名奖获得者将被邀请参加3月22日在香港举办的颁奖礼,由组织委员会负责提供其在香港活动期间的食宿费用。
亚洲彩虹奖组织委员会
附注:
亚洲彩虹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大陆)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电视制片委员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1510
邮 编:100029
电 话:+86(0)10-82250557
传 真:+86(0)10-822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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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entry@rainbowawards.tv
联系人:龚 宁 邵梦瑶
中国(香港)
香港电视专业人员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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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852) 2997 6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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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rainbowtvawards@hktva.org
联系人:陈乐恩 郭恒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