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皖浙四地卫视的开年大戏《楚汉传奇》因其题材、演出和制作阵容,一经开播,就引起了比较大的关注和热议。一方面,观众为剧情所吸引,另外一方面专业和非专业的人士也以寻找剧中台词、常识以及历史等方面的硬伤为乐。此间出现了一小插曲,编剧之一的汪海林在微博上晒出剧本,直指导演高希希该为电视剧的硬伤负责。
而早在大概半个月前的电视剧的宣传发布期,汪海林就曾经抱怨过电视剧的宣传海报未曾署名编剧。这也算是在2013年开年,又引爆了编剧导演之间的矛盾问题。之所以讲又,是因为影视圈编剧导演之间的矛盾,一直是"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
大体上说来,编剧与导演之间的矛盾,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主要是侵犯署名的问题,比如于正就曾指摘过《荆柯刺秦》的导演李惠民;一种是"胡乱"修改剧本的问题,比如王远之于《女孩冲冲冲》导演范小天;还有一种涉及到署名、付酬以及利益分配等多方面问题的,如《北京爱情故事》编辑李亚玲之于导演陈思成。尤以前两种为甚。排除名利之"利"不言,编剧与导演的纷争主要集中在"名"上,更通俗地讲,也就是电视剧是该属于导演的还是属于编剧的?
现下电视剧普遍有打某一导演作品的做法,比如2012年大热的电视剧《甄嬛传》就署郑晓龙作品。而这一做法某种程度上也是国内电视圈的约定俗成,其源自我国电视剧制作一直以来的导演中心制。然而,电视剧越来越市场化运作以后,出品方投资方的权力愈来愈大,导演的强势也没有了计划经济的体制保证,加之一大批名编剧兴起,因也有了与导演叫板的能力。
于是在拉锯博弈中形成了形成了两种比较典型的导演编剧生存方式:编剧够大牌时,话语权掌握在编剧手中--比如六六、邹静之、海岩、高满堂等--就形成了编剧中心制,此时电视剧带有强烈的编剧色彩,一般将电视剧视为编剧或以编剧为主的作品。不过国内电视圈却以导演够大牌,话语权多掌握在导演手中为多--《楚汉传奇》的编剧汪海林不可谓不出名,不过比起高希希的名望,也只能略输一筹、屈居一等。而还有一种形式虽不常见,但在国内电视剧圈也渐有抬头之势,即演员主导了电视剧,编剧和导演是为其"服务",此时的电视剧也可以称为演员的电视剧。
不过,这也只是在创作维度讨论电影的归属问题,并且还是在相对狭义的范畴。作为工业化生产的大众文化产品的电视剧,其生产必定是分工协作配合的结果,因而必然少不了摄影、灯光、剪辑等的功劳。而所有这些在商业社会也都是服务于出品方投资方,因而事实上,电视剧的归属,既不是导演也不是编剧,而是出品方投资方。
看过美国电视界最高颁奖礼艾美奖的人都知道,最佳剧集的领奖者永远都是制片人。编剧和导演也从不会号称电视剧是属于他/她的。虽然主流的美国电影还余存了少许的作者电影的案例,但电视界则几乎从一开始就不曾有过导演和编剧的纷争,他们只不过共同为制片方服务而已。美国的编剧也有反抗的时候,比如在2007年就曾集体罢工,差点使美国全国上下无电视剧可播可看。不过其反抗的对象不是导演,而是代表制片人的组织。而在此问题上,导演倒是跟编剧同仇敌忾,共同反抗资本的所有者,因为之后美国导演也差一点点就加入了罢工大潮。
实施市场化运作的我国电视剧,导演和编剧依然在为电视剧是属于谁的而纠缠不清,也可见依然残留着根深蒂固的计划经济的艺术与市场意识。而这也侧面反映了我国电视剧市场的不成熟、法制和机制的不健全、以及相关协会的无力。
不过,无论汪海林们和高希希们的口水仗怎样打、纷争怎样闹,都应该明白一个事实,那就是,从实质上说,上映的电视剧其实最终是属于观众的。因为只有观众才是对其各方表现--无论是市场的还是艺术的--的最终裁决者。
来源:IBTimes中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