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9月19日刊发《比坏心理腐蚀社会道德》的文章,对比《甄嬛传》、《大长今》两部中韩电视剧的价值观,批评国内一些电视剧的一个共同主题:谁的权术高明谁就能在社会或职场的残酷"竞争"中胜出;好人斗不过坏人,好人只有变坏、变得比坏人更坏才能战胜坏人。
宫斗是非常残酷的,宫斗中的血腥味不小,影视剧中的血腥味说不定还没有现实中的残酷。但影视创作处理宫斗题材,要注意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能任由暴力等负能量横行。处理此类题材的时候,要适当地加以艺术化修饰,让其符合现代人的心理承受力,尤其要考虑可能产生的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
影视剧创作遇到了瓶颈,要么题材相近,要么情节相近。《亮剑》火了,《士兵突击》、《我的团长我的团》、《麻辣女兵》、《火蓝刀锋》继之而起。《宫锁心玉》火了,《步步惊心》、《甄嬛传》紧跟而来。我们不否认后者比前者有所创新,这样做更能贴近市场需求,但如此趋之若鹜地跟风,则反映出国内影视剧创作的匮乏。近些年,影视剧的范围逐步扩大,但类型化的现象屡见不鲜,乃至到了广电总局下文限制的地步。
影视剧制作,出现了比丑的现象。或许是公众的审美水平、鉴赏水平提高了,影视作品想叫好又叫座变得越来越难。影视创作者就想办法,看看有什么方式能独辟蹊径。人们产生了审美疲劳,对假恶丑的东西说不定还比较追捧,这从凤姐、芙蓉姐姐等网络名人的走红可以看出,一种菜吃得太久了,总想换换口味。于是,就出现了影视剧题材中充溢负能量的现象,《甄嬛传》中的甄嬛就是一例。尽管只是艺术创作,但影视剧在人们生活中的影却非同一般,何况《甄嬛传》曾红极一时。通过比坏取得成功,消弭了社会正能量。
影视剧创作比坏、比丑,这种苗头要及时遏止。影视工作者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就是影视创作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发扬社会正气,不能随意扩大社会负能量。影视剧是历史与现实的写照,虽说是现实的艺术加工,但也不能太过离谱。影视剧不能为了夺人眼球,不能为了经济效益,就不顾社会责任,以假恶丑的内容来搪塞公众。当然,或许其中一些人是因为黔驴技穷,实在没有什么素材可以使用了。笔者提提建议,影视创作可以深入到人民群众中去,了解他们对影视创作的看法,说不定能获得真知灼见。影视创作走走基层、接接地气,就会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获得长久的生命力。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些聒噪之作,或许会显赫一时,却显赫不了一世。
影视创作"比坏",要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及时地踩刹车。
来源:长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