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票房还要分帐,大部分人对“分帐”没有概念,或者说概念模糊;无论是电影制作/发行方的宣传也好,各媒体的跟风炒作也好,数字里面的水份都太大了;所以就说说电影是如何赚钱的,电影产业的商业风险倒底有多大。
既然电影的制作宣发是一项商业活动,那么票房收入就相当于销售总额。这么一笔巨款,最终归属四家分配:
一、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票房总收入的5%要作为“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上交电影局;
二、既然是商业活动就要交税,电影发行放映营业税额为(刨去“发展专项资金”后的)票房总收入的3.3%;
三、交过专项资金和营业税后,票房收入余下大约92%,再由院线和发行商依协议比例分帐。目前的情况是前者要拿走60~65个点,后者拿到剩下的35~40个点。
这么一分析,整个分帐流程就很清楚了。设想,如果你站在制作/发行商的立场上,会觉的多么憋屈:我出(找)钱拍电影,我花大钱请明星,雇名导,做特效,忙后期,过审查,洗拷贝,打广告,带着主创人员马拉松式做宣传,今天北京明天上海后天广州……溜溜忙乎一年多,最后等电影下线,我才拿到票房的三分之一!
以张艺谋导演的首部武侠题材商业大片《英雄》为例,新画面公司宣称该片内地票房约为2.5亿元人民币,和院线谈下来的分帐比例是40个点,这么算下来,发行方能从票房中收回的金额大致为:25000万元*.92*0.4=9200万元人民币。而在该片上映前,新画面老总张伟平多次对媒体表示该片投资成本“一个多亿”,这是一个含糊不清的数字,里面肯定有水份,但《英雄》的例子起码可以说明一点:单凭目前中国内地票房的分帐收入,根本抵不上大片的巨额成本。
在内地票房之外,电影制作/发行商其他收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海外发行上映的分帐收入,或者说海外版权拍卖收入。目前中国电影的主力海外市场大致是三大块:
1、处在华人文化圈影响的港、台两地、以及东南亚部分国家是国产影视作品的传统市场;
2、北美市场。表面上看这是一个令人垂涎的巨大市场,但北美市场需求单一,目前好莱坞片商仍然只对动作题材的国产电影抱有兴趣,而且北美观众对中国武侠动作片的兴趣已经在降温了。
3、日韩市场。日本人对中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极其浓厚的兴趣。京剧、昆曲、曲艺等中国传统艺术在日本都拥有大量的粉丝。1997年昆剧大师吴汝俊先生在日本上演《贵妃东渡》,反响如潮,场场爆满。之后该剧在北京保利剧院上演,数百名意犹未尽的日本戏迷包机包场到北京观看。日本戏迷对昆剧呈现出来的那种狂热的痴迷,足以让国人震惊!近年中国传统民乐组合“女子十二月坊”经过流行元素包装后,在日本也是颇受欢迎。
日本电影市场对中国电影选择也比较狭窄,主要集中在历史题材和动作题材两大块。但日本影迷对这两种题材的中国电影的态度却非常热情,象陈凯歌导演的《刺秦》、周晓文导演的《秦颂》等在日本的票房成绩都非常不错。另外,少数国产小成本艺术片在日本曾经创下过让人意想不到的成绩,比如《那山,那人,那狗》。
韩国电影是近年新兴起来的,但相对日本来说,这个市场规模比较小,这几年还有增幅逐渐减缓,呈饱和化的趋势,而且韩国电影市场对中国电影的热情也不如日本。
其实,在前面这三大海外市场外,还应该提到欧洲(不含俄罗斯)的电影市场。中国艺术电影在法、德等国是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戛纳、柏林和威尼斯三大电影节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就是中国电影导演渡金扬名的传统舞台。但欧洲的实际情况是:国家很多,每个国家的人口、经济实力和市场规模又各不相同。人口超过4000万的国家张开一只巴掌就统计出来了;不足1000万的小国却能数到十个手指头之外去。
和北美市场相比,欧洲市场让人感到有点头疼:中国片商去美国卖片子,北美是一个整体市场,找任何一家好莱坞发行商,整个北美地区(含加拿大)的版权拍卖就完成了。但去欧洲卖片子必须一个国家一个国家的卖,每个国家的市场、法律和对文化产品的输入限制都不相同。谈判费劲,卖的价钱又不高。对于欧洲,目前采取的方式是抓大顾小:英、法、德(含北欧)、意、西是主力,其他小国如果有意向,基本不多费口舌,觉的价钱差不多就赶紧卖了。
二、音像产品版权拍卖
在02年12月《英雄》上映前后,新画面公司高调拍卖该片的音像版权,最终以接近一千八百多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这在当时是个天价了,在这之前,国产电影的音像版权连百万元都很鲜见。即《英雄》之后,05年底上映的《无极》也跟进搞拍卖。之后国产电影的音像版权费就一路水涨船高,张、陈两位导演开了一个让电影制作商兴奋不已的头。但有一点要注意:拍卖金额看上去是不少,不等于电影制作商就能如数拿到那么多,除去税收和佣金外(这两部分占的比例非常小),拍得版权的音像发行商与制作商在合同中都有明文要求:版权费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音像产品的销量必须达到前者预期的数字之后,前者才继续向后者支付版权费用,否则有权停止支付,或要求后者返还部分金额。而在目前国内盗版猖獗、网络下载、在线观看等方式大行其道的实际情况下,正版音像产品的销量远远达不到预期值。拍卖会上那个令人鼓舞的数字,是难以全额实现的。
三、CCTV6等电视台支付的转播费
四、拍卖片花、帖片广告的收入
五、交换广告和植入广告
这两种广告方式值得一提。交换广告也叫置换广告。一提“交换”,长期在网络上混的人可以去想一下网络论坛之间的交换链接。交换广告有点和此类似,但交换的方式很多。我举一个例子——国内一家大型电影制作/发行商A,其年度大片电影在摄制阶段和国内一家大型国有石化集团B、一家大型电讯公司C达成协议:
A在电影中为B安排一段植入广告,对B的商标和注册全称(或某主打品牌)要有特写镜头、足够的镜头时间和明确的台词;A在电影宣传海报、户外灯箱广告、首映式中要把C的注册商标和品牌印在醒目位置,并在电影演职人员字幕中首先打出C的商标品牌。
B、C并不直接向A支付任何广告费或赞助费,但承诺分别购买团体票一百万张。B集团在电影上映前后组织一次“用**润滑油,看**电影”的抽奖促销活动,并在电影上映前一个月把以电影海报为主题的促销活动的大幅广告张贴于B集团所属在京、沪和京沪高速所有加油站的醒目位置;C集团也有和B集团类似的举措。
从这里例子可以看出,交换(置换)并不是以实际金额做交易的,更多是以服务、广告宣传等方式进行。这种方式的灵活多样,而且便于调整。
至于植入广告,现在更是屡见不鲜。有兴趣的人可以统计一下冯小刚的《非诚勿扰》或者麦克尔·贝的《变形金刚》里出现多少赞助商的LOGO吧。在不影响电影质量和剧情节发展的前提下,植入广告能为电影制作商节省一定的成本,降低商业风险。
其实在这五点以外,电影制作/发行还有一些创收途径,比如首映式的冠名权也可以拍卖的;随着宽带普及,现在一些影视公司也在和在线视频网站合作,开拓网络市场等等。
电影制作/发行的几种创收途径,这个介绍是针对制作成本在2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有机会进入电影院发行放映的电影。目前国内小成本电影占据了全年电影产量的绝大多数,另外还有成本更低的数字电影(成本通常不到60万元人民币)。许多小片的成本被压的极低,应付拍摄已经是捉襟见肘,只能做完摄制和后期剪辑等工作,出品方不洗印拷贝,不进入院线上映,没有票房,只靠电影频道和拍卖版权两部分收入。因为没有票房,没有知名度,版权出让的价格极低。相比于大片在媒体光环照耀下的鲜亮夺目,小片的生存环境即逼仄又暗淡。
既然现在把电影当做一个产业,那么在表面“高票房”和“大投资”的鼓吹宣传之下,更应该坦诚地说明投入与回报的比率问题。这就好比打仗,杀敌两千自损三千与杀敌两千自损八百,哪个更让人满意?
拿《叶问》和《疯狂的赛车》来做说。两部电影对外宣布都达到亿元票房的成绩,发行中与院线协商的分帐具体点数我不清楚,但基本是在30~40个之间,也就是通过票房收回的金额在3000~4000万元之间。《疯狂的赛车》因为和前作《石头》一样是数字机拍摄,又没有请一线大牌演员,制作成本控制在1100万元人民币以内,那么仅是国内票房分帐收入就赚到钱了。我这里没有考虑宣发支出,但这一块的投入不会超过制作成本的50%,算下来依然赢利。
得益于较低的制作成本,《疯狂的赛车》仅依靠票房分帐一项收入就已经实现赢利,那么剩下的几块就是纯利了。而《叶问》呢,甄子丹的片酬、武指洪金宝的片酬,广是这两人的要价就是千万港元。我不清楚该片的制作成本,但凭经验,5000万港元是肯定打不住的~
至于制作/发行方在宣发中的猫腻儿,那就更是屡见不鲜了。发行方出于种种目的,经常在影片投资额和票房收入这两项上大放卫星。《英雄》上映前,张伟平宣称成本是“一个多亿”,《十面埋伏》也是“一个多亿”,到了《满城尽带黄金甲》时候,张已经宣称“两个亿”和“3.6亿”了。一个多亿也好,两个亿也好,是仅指制做成本还是总投资呢?算没算宣发投入?张伟平并没有说清楚,这里面就有一个复杂的数字游戏。
现在商业电影制做除了拍摄、后期这两部分以外,宣发费用在总投资中占据的比重越来越大,制作拷贝,广告、首映式等等这几块都是要大肆烧钱的。拿《集结号》来说,制作费用8000万元,而从07年初到上映前的9个月里用于广告宣传的费用也有2000余万元了,宣发费在该片总投资中占据的比重超过20%。
新画面在张艺谋三部武侠大片上映前的宣传中,出手一向比较阔绰,活动搞的也很铺张。新画面甚至租下一架公务飞机,供《英雄》主创人员在全国几大城市搞巡回宣传。如此大手笔,再考虑到李连杰、梁朝伟、张曼玉、甑子丹这些大腕们的高额片酬,说该片成本以亿计是靠谱的。但问题是,1.01亿和1.99亿都属于“一个多亿”,可差距近一倍呢,《英雄》的总投资额是多少,至今都是新画面公司的商业秘密。
《疯狂的石头》在宣发和媒体对其报道中也有类似的文字游戏。在对该片的报道中,经常强调该片“以300万员的低成本博得2000余万元的票房成绩”。问题就出在这个三百万上——这个数额只是该片的制作成本,不包括宣发投入。若是考虑宣发投入的话,该片的总投资应该是300万元乘以一个在1.6~2倍之间的系数。
电影宣传中的这种数字游戏,也是一种正常商业活动。制作/发行商在数字中如何做文章,取决于宣传的侧重点和策划意图:对于大片来说,在宣传中要突出“大手笔,大投入”,因此就喜欢把影片成本尽量往高了说,为此不惜加一些水份——3500万的实际成本,胆小的来个四舍五入,对外宣称4000万;胆大的干脆乘以黄金系数1.618,张嘴就是“五千余万”了。而对于类似《疯狂的石头》这种小片来说,在宣传中强调“低成本”,要突出“四两取千斤”,不仅不灌水份,还把本应该属于成本的宣发费用刨出去了。
而对于票房收入,无论大片还是小片,都是争相放高产卫星的。以现在的内地票房整体走势来说,大片不破亿都不好意思开庆功会,破亿才叫刚起步,破两亿才算合格……小片没那么多的票房,但最起码也要有一千万元的成绩才合适。
片商对票房数字的追求,除了出于宣传目的外,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因素:票房数字是衡量一部电影是否成功的最重要依据和参考值,相当于学生的考试成绩。在音像版权拍卖等其他创收方面也是票房越高,片商谈判的底气越足,开价就越高。(来源: 中国电影票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