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五期出品人、制片人培训班的通知》
2017-10-10 08:41:09

各会员单位:

    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视剧司、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主办,电视制片委员会承办的电视剧出品人、制片人培训已列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培训项目计划,我会已成功举办了十四期培训班,并颁发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的结业证书和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出品人证、制片人证。我会决定在2017年11月中旬举办第十五期出品人、制片人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1.培训要求:

    参加培训的学员应参与两部以上的电视剧出品人或制片作品,经制片委会员单位推荐方可参加培训。第十五期培训名额100人。

2.培训时间

2017年11月11日— 2017年11月17日 (11日下午报到、17日下午离班)

3. 培训地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逸夫科研楼102室。

4.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2700元/人/7天  (含午餐)(确定人员后发汇款通知)

注:培训所开的发票抬头均与学员报名表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5、培训内容及证书颁发

    设置课程与师资通过电视制片委员会精心选择,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及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审定。课时满勤为12课时,凡缺勤超过2个课时不予结业登记。学完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后,颁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全国广播影视行业教育培训结业证书》。作品审核通过后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颁发出品人证、制片人证(审核标准见附件)。

6、报名方式

1、请填写报名表

注:在报名过程中,每位学员的报名表一经提交,概不可做修改。

2、请将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邮箱 : dszppx@126.com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53610081、53610082       

传真:010-82251205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

  电视制片委员会

 2017年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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