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建设创新型城市》
2011-06-27 09:22:57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打击侵权假冒与推动经济发展相结合的思路,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积极研究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及时宣传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有效推动我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本报特刊登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署名文章,展示我市专项行动成果,大力宣传我市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石家庄的措施和成效。

  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雁南

  保护知识产权,是激励创新创造、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内在要求,打击侵权假冒,是建设诚信社会、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在我市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于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创新型石家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国务院召开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专项行动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28个成员单位组成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订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将专项行动分为全面调查摸底、拉网排查打击、集中重点打击、巩固行动成果四个阶段。

  加强组织领导。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先后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专项行动协调会议,明确联络员制度、工作制度及责任追究等制度。

  集中拉网式全面检查,专项整治与集中打击相结合。全市组织开展了“雷雨”、“天网”等三次集中打击行动,对重点地区、市场进行集中整治。

  认真履行法定职能 严厉打击侵权制假犯罪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云才

  为切实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有效打击和遏制不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部署和要求,自2010年10月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强化督导,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以“全面查清犯罪源头,铲除一批犯罪窝点,摧毁一批流通网络,斩断一批犯罪产业链条,破获一批大案要案”为工作目标,广泛发动各方力量,严厉打击各类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案件76起,其中公安部督办案件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5名,逮捕犯罪嫌疑人28名,打掉犯罪团伙8个,端掉源头性窝点9个,抓获网上逃犯15名,查获假冒、伪劣商品数量280万余件,涉案金额5000余万元,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维护了石家庄市正常的经济秩序。

  为保护知识产权提供法律保障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春和

  知识产权保护是建设法治国家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科技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市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截止4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3件28人,批准逮捕13件26人,提起公诉16件27人,涉案金额达180余万元。

  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坚持依法提前介入制度,对重大、有影响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要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不枉不纵,不错不漏,提高打击实效。

  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

  市工商局局长 曹新华

  商标专用权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中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工商系统以商标权保护为核心,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查处力度,已立案查处案件659件,移送公安机关6件,捣毁制售假窝点8个,体现了突出重点、真抓实打,重拳出击,形成声势、成效明显的特点。

  重点查处侵犯涉外商标和驰名商标违法行为,突出重点整治产品,突出重点整治地区,加强商标印制监管,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动员全系统执法力量,依法查处一批制假售假重点案件,捣毁一批制假售假窝点,移送一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全市工商系统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商标权保护、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假冒案件,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以这次行动为契机,继续突出重点、注重长效,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环境。

  发挥版权在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市版权局副局长 张秀芳

  版权的保护和开发,对建设创新型国家起着关键作用,是整个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打击盗版、保护正版,普及版权法律知识、促进版权产业发展,是石家庄市版权局的重要职责。

  针对我市版权保护的实际情况,市版权局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全力推动实施。大力推进版权宣传,组织“四进工程”,在学校、社区、企业和科研单位组织了系列版权知识培训。集中查处了一批版权案件,其中国家版权局交办的全国网络侵权重点案件3起,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日常监管,与全市出版物企业、图书批发单位签订了遵纪守法责任书并加强了行政执法与检查力度。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规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联合执法机制。截至目前,全市版权系统“打侵”专项行动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

  专项行动任重而道远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新城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是尊重创造性劳动和激励创新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建设法治社会和诚信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加快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客观需要。开展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充分显示了我市坚定不移地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仍时有发生,干扰了市场经济正常秩序,损害了我市的社会形象,不利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开展“双打”行动以来,全市人社系统迅速行动,结合部门职能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行动。

  为打造财智集聚之城提供有力支撑

  市财政局局长 李晋宇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进入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的关键时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尤为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市财政部门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为打造财智集聚之城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政策上引导。积极落实促进创新的财税政策,鼓励科技创新和实施名牌战略,按照市级财政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意见,对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新产品,两年内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建立健全专项经费保障机制,推动重大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完善有关奖励激励政策,促进我市加快产业调整步伐和中东西三大区域协调互动发展。

  资金上倾斜。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投入,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的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生产领域“双打”行动成效明显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侯洪彬

  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品的存在,不仅影响到相关产业的健康发展,更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双打”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质监局坚持把保护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重拳出击,严厉打击生产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取得了扎实效果。

  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市质监局制定“双打”专项行动方案,将日化洗涤用品、人造板、电热毯、毛巾、絮用纤维制品、饮料、汽车配件、食品添加剂、毛巾等产品作为 “双打”行动的重点。将有过质量违法记录、产品质量不合格记录、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以及抽查不合格的企业和涉嫌生产加工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做到了专项行动方向明确。

  协同作战,凝聚合力。加强与公安、工商、环保、电力、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案件协同查办制度,密切协作,着力构建“政府负责、企业自律、相关部门齐抓、行业协会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的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将产品质量的监管从“平面化监管”向“立体化监管”转变,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行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毕拉祥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局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药械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两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形成了稽查处牵头,安监、市场、器械等处室配合的联合整治工作格局,保证了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突出重点,严打狠治。积极开展“雷雨”“天网”集中行动和保健食品、隐形眼镜专项整治等活动12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453人次,检查各类药械企业1500余家次,立案81起,涉案金额26万余元。

  统筹兼顾,科学监管。建立药械单位诚信体系,加强对药械单位诚信等级评定、考核,对制假售假实施一票否决,有效提高了打假治劣工作成效。

  保护农业知识产权 打击侵权假冒农资

  市农业局局长 刘占军

  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专项行动以来,我市各级农业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行动,强力攻坚,高质量圆满完成了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围绕动员部署、拉网排查和市场抽查、集中重点打击及巩固行动成果四个环节,明确目标任务。与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协作,通过联合执法、联合行动,切实提高执法效率和打击力度,促进了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保护知识产权 促进林业发展

  市林业局局长 杨建秋

  按照市政府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有关指示精神,市林业局结合本局工作特点和职能,紧紧围绕全市林业工作,以林果新品种保护与运用为重点,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保护知识产权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

  结合工作,找准切入点。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到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结合林业局特点和工作职能,确定了重点从种子、苗木生产源头治理侵权假冒行为,在林业重点工程区和果品主产区,加强林木种苗品种的真实性鉴定,重点打击恶意侵犯他人品种权行为,避免因假冒林木种子、苗木、接穗等行为,给农民造成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加大宣传,营造保护氛围。制作林木新品种图片展和新品种介绍以及宣传手册、明白纸等,在公共场所进行宣传;结合专项行动,到基层、果园现场查处,并指导大家辨别林木接穗和新品种苗木的真假。

  严打侵权假冒 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高玉柱

  我市是畜牧大市,为畜牧业服务的兽药和饲料等相关产业发展加快,生产经营企业众多。作为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制售假劣兽药、饲料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也从源头影响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扶优打假,维护兽药饲料市场秩序,从源头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是畜牧部门的重要职责。

  近年来,全市畜牧部门逐步建立完善执法机构,健全监管制度,强化养殖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的监管,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坚持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原则,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在办大案的同时,注重查源头、打苗头,确保了我市养殖业的平稳发展。去年以来,市畜牧水产局共查办案件24起,捣毁制售假劣兽药、饲料添加剂窝点4个,没收假劣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30多吨,并公开进行了销毁。

  用好知识产权保护武器

  市卫生局局长 闫纯锴

  作为卫生事业管理和健康相关产品监管的政府部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是市卫生局义不容辞的责任。

  强化“法治卫生”,全力营造医疗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大力实施医疗卫生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激发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积极性,努力为省会广大群众提供更科学、更先进、更安全的医疗服务环境。

  强化专项整治,净化健康相关产品和医疗市场。进一步确立了健康相关产品定期抽检监测公示制度,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产品开展定期抽检、定期监测、定期公示,引导健康消费、维护公众权益。加强医疗广告监管和监测,特别是网络医疗广告的监测,加大对非法和虚假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维护省会医疗市场的正常秩序。

  发挥国税部门作用 力促“双打”实效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梁传刚

  市国税系统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执法部门,在“双打”专项行动中责无旁贷,我们将把此次行动与优化税收发展环境紧密结合,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加强内部管理。在积极参与的同时,必须在不使用假冒产品、不侵犯知识产权方面做表率;必须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抓好落实,从广大干部职工做起,从身边点滴小事做起,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浓厚氛围。

  强化对外宣传。主动发挥税收职能部门作用,以税收宣传活动为契机,以纳税人学校为阵地,不断强化辖区纳税人依靠诚信经营立足、凭借自主创新发展的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不制假、不售假,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强化措施 积极参与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马提福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充分认识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为全面开展好专项活动奠定基础。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日常管理和巡查,强化对知识产权、商品生产、商品流通纳税人的稽查检查,对征管和稽查工作中发现的纳税人非法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等印刷品,以及无证生产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线索,及时移交商务、新闻出版、畜牧、质监、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并积极协助职能部门查清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流通违法行为。

  三是健全领导机构,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地税部门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征管、发票、稽查等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努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 不断优化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结合商务工作实际 积极保护知识产权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和平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商务局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专项行动,通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有力地促进了商务工作与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紧密结合,逐步形成了多个环节着手,多项措施并举,多方共同努力,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局面。

  加强对万村千乡农家店及其配送中心的商品配送与销售环节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侵权产品和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加强中华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全市酒类市场进行全方位、大规模、有重点的集中检查整治活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的违法行为。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运用国家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的支持,鼓励外贸进出口企业、外经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海外商标、专利注册,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竞争力。

  打一场保护知识产权的攻坚战

  平山县县长 李彦明

  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的今天,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极大地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针对这一形势,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对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牢牢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约束机制。作为地方政府,必须针对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特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细化完善地方的商标注册、专利保护、专利管理等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发展的常态化管理保护机制,以完善的体制机制,保护知识产权不受侵犯。

  强化保护知识产权执法行动。针对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有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突出重点,明确责任,突出新闻出版产业、文化娱乐业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力量查处各自领域的突出问题,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全面提高保护知识产权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保护知识产权 建设创新型鹿泉

  鹿泉市副市长 赵明芳

  我市按照集中整治与日常规范相结合,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针对重点领域、行业、重点产品进行了全面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开展了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能成立了相应组织,并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开展。

  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先后开展了8次联合执法,对鹿泉商厦、惠源书店、名优超市等商贸经营场所及生产企业的电器、图书、音像等重点商品进行了执法检查。

  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公安局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亮剑”专项行动,商务局对全市批发、零售酒类商品经营店检查,质监局查处不符合生产许可证要求水泥企业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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