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20周年,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于“十二五”开好局,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云南“两强一堡”建设,促进云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十一五”时期云南版权保护取得的主要成果
版权法律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不断完善。根据国家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我省组建了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各州市也将成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我省版权执法机构逐渐向基层纵向延伸,版权行政管理队伍不断扩大,版权行政执法体制逐步健全。
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打盗维权初显成效。过去的5年,我省版权行政管理部门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行政部门与司法部门密切合作的工作模式,长年保持打击侵权盗版的高压态势,始终把软件、网络、音像电子出版物、教材教辅等作为监管和执法的重点领域,取得了版权保护的重大进展。全省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版权侵权案件1722件,其中移送司法处理36件,检查经营单位139231个,查获地下窝点111个,收缴各类盗版制品2175388件,行政罚款共计人民币613650元。2005年起,我省连续5年开展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活动,共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55件,关闭12个专门从事侵权盗版的非法网站。
推进政府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树立版权保护良好形象。2005年初,我省41个省级政府部门全面完成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并通过了国家检查组的验收。2006年初,全省16个州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完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自2007年起,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等九部委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宣传和协调工作,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企业中营造了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良好风气。
版权公务服务和社会参与体系基本建立,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快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变,强化了诸如版权纠纷调解、作品登记、版权贸易合同的指导、版权咨询、对云南省著作权保护协会的指导支持、帮助企事业单位加强自身版权保护等版权行政服务职能。几年来,在各级版权管理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为社会提供了更多更好的版权服务,使我省版权产业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努力推进版权宣传普法工作,社会公众版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结合“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版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5年来,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开展广场、校园版权咨询、中学生“我与版权”征文、演讲活动、青少年版权保护知识竞赛、校园反盗版“绿书签”签名活动以及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著作权法律法规和版权保护基本知识,在我省逐渐形成了“崇尚创新、尊重版权”的社会氛围。
加强版权保护,推进“两强一堡”建设
强化版权服务功能,不断提高版权公共服务能力。我省启动了“云南数字版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这个系统的启用,必将对增强云南版权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能力提供重要的技术保证。此外,还应当充分利用社会力量,积极搭建版权评估、交易平台,适时制定有利于推进版权中介、质押和融资机构的建立和运行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我省版权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版权人才培养和评价机制,为云南版权事业和版权产业培养一支精通业务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加强版权执法管理,不断净化文化市场运行环境。版权行政执法是版权工作的核心,要强化管理,创新执法手段,依法认真查处各类侵权盗版活动。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应深入调查研究,关注新业态下侵权盗版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新的执法手段。利用新技术,建立版权监管平台,及时发布和获取准确真实的版权信息,以保证在第一时间跟踪和查处案件。净化文化市场运行环境,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氛围,是确保版权产品创造、交易和传播的重要支撑,也是维护文化安全的需要。另外,还要努力探索建立、健全和完善版权纠纷调处机制,让小纠纷平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版权行政执法,应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同时,还要积极与司法部门协调、配合,使那些构成犯罪的侵权盗版行为受到法律制裁。
积极实施版权战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实施版权战略,全面提升云南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一是让版权作品创作者创作出更多更精的好作品。二是鼓励健康有序的合法传播,让全社会更好地接收到他人的智力成果,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让创作者在充分汲取前人和民间的文化营养成分中,推陈出新,给全社会带来更加多姿多彩,协调众口的文化精品。四是关注和扶持新型版权业态,促进版权产品创作、交易和转换。
创新版权“走出去”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探索版权“走出去”的新路子,除去传统的版权贸易、合作出版之外,可以尝试一些新的办法,比如请海外文学艺术创作者进来,按照我们的愿望,创作符合海外阅读习惯和需求的作品,直接输出到海外。对那些反映中华传统和民族文化,但通过版权贸易方式,暂时难以在海外形成市场的优秀作品,可以尝试由政府买下版权向外赠送的办法,让这类作品走出去。
来源: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