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
2011-03-30 15:31:52

  近日,国家版权局网站就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等内容发布公告,公布了由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向国家版权局上报的《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根据这一标准,网吧、网络、长途车等单位播放电影需要缴纳电影版权使用费。国家版权局网站显示,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上报的《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和《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的公示期限已过,国家版权局是根据《著作权法》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正式公告此标准和转付办法的。     依据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向国家版权局上报的收费标准,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将向网吧、网络、视频点播、交通工具、非营利性局域网、音像制品出租等电影院、电视之外的所有音像制品使用者收取电影使用费。明年11日起,国内网吧、长途大巴播放电影必须向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缴纳一定的版权费用,北京、上海、江苏等七八个省市将首批执行。     《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收取标准》规定,网吧使用电影作品每天需要缴纳的费用为:电脑总量×网吧每小时收费标准×7.5%;凡播映电影作品的长途汽车,不分使用影片的数量及类别,一律实行统收,每辆车每年收取著作权使用费365元至500元。     据《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使用费转付办法》规定,收取的费用必须及时转付给作品权利人,不得无故拖延,也不得挪作他用;同一作品向不同使用者收取费用后,年度汇集后一次转付。影著协将按作品权利人种类不同,提取不同比例的费用作为管理费。例如,对会员作品的管理费为10%,对非会员的作品管理费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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