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结果
A除北京电视台以外,其他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万元及因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3万元
B除北京电视台以外,其他三被告共同在《中国电视报》上发表公开声明,澄清事实,消除因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影响(内容必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该报上公布本判决的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C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