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版权保护就没好莱坞》
2011-04-28 15:45:34

狭义的传媒产业,即版权产业,是依赖于版权保护而生存的。以影视产业为例,一张空白的光盘或软磁盘售价不过几元钱,而录制上影视节目后售价可达数十元,甚至数百元,其差价就是知识产权所保护的智力劳动成果

    ――影视作品的价值,也就是该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的价值。如果没有知识产权中的版权保护,就不会有好莱坞。也不会有今天影视产业的蓬勃发展。

    版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渗透到出版发行业、新闻业、广播影视业、网络服务业、广告业、计算机软件业、信息及数据服务业等行业,形成了版权产业。版权产业不仅是传媒产业的核心产业,也是知识产权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版权产品也成为知识产权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版权产业的分类

    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对版权产业最新的报告中,将版权产业分为四组。

    1、第一种是“核心”版权产业 ,是指以创造享有版权的作品作为其主要产品的产业。它们是:影视产业(电影、电视、戏院和家庭之录像),录音产业(唱片、磁带和CD盘),音乐出版业,图书、报刊出版业,软件产业(含数据处理、商用以及交互式游戏软件),合法剧院,广告,以及无线电、电视和电缆播放业。其中的大多数主要从事生产、制造和传播新的有版权的物品。

    2、第二种是核心类的传输机构,它们面向商店和消费者发行版权物品,如有关的运输服务,批发与零售业等,发行业是典型,如新华书店、电影院线、音像连锁店等。

    3、第三种是核心类的配套硬件,如电视机、计算机、录音机、手机、游戏机等。

    4、第四种是相关产业,其所生产和发行的产品完全或主要是与版权物品配合使用。    

    (二)美国的版权产业

    版权产业是美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因;21世纪,它将是信息经济的驱动力。

    1、1990年11月,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发表了它的第一份报告,之后,不少国家纷纷仿效。如英国、印度、澳大利亚、日本、阿根廷等。人们发现,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GDP中版权产业所占份额大约在3%~6%左右。据最新美国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发表了它的第9份版权产业研究结果――《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2002年报告》显示:在过去的24年里(1977-2001),美国GDP中版权产业这部分的增速是7.0%,它超过了其余经济部门和整体经济GDP同期年均增长率的两倍,后两项分别只有3.0%和3.2%。

    2002年报告详细叙述了包括电影、电视、家庭录像、商用软件、娱乐软件、图书、音乐和唱片在内的创造性产业在经济上对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就业和贸易所做的贡献。美国版权产业比包括药品、工业设备、电子器件、纺织、服装、食品加工和飞机在内的任何单一制造业对国家经济所做的贡献都大,就业的工人更多。

    2001年以来,美国经济大幅下滑,然而,美国版权产业却“逆势而行”,其净产值依然保持着持续了1/4世纪的递增态势。在实际GDP中,核心版权产业在过去两年的增长率分别是8.36%和3.34%。2001年,美国核心版权产业产值总计5351亿美元,占GDP的5.24%;总体版权产业产值估计为7912亿美元,约占GDP的7.75%。

    2、版权产业作为美国出口最重要的部分,继续快速增长。据初步保守估计, 计算机软件和电影部门出口比较突出。计算机软件的国外销售始终创造着最高的美元价值,从1991年的196.5亿美元发展到了2001年的607.4亿美元。电影产业的国外销售从1991年的70.02亿美元增长至2001年的146.9亿美元。预录(prerecorded)唱片和磁带最为突出, 美国该产业2001年对外销售95.1亿美元。

    3、 值得注意是的,美国经济中的大多数产业,要么生产、发行某些版权物品,要么提供主要与版权物品联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很多企业制造的设备含有嵌入式的版权物品。很多公司的内部活动,如出版和软件开发,创造和使用着版权作品。这些产业的很多公司没有独立的机构来直接从事版权作品的销售并获得收入,这些版权物品的经济贡献也不容低估。

    (三)中国的版权产业及问题

    1、版权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1998年,我国图书、报刊、印象、电子出版业的产值是1263.2亿元,软件为170亿元,两项相加为1433.2亿元,约占全国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8%。如果将版权产业及其他部门的产值全部统计,估计中国版权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会达到5%左右。

    2、衡量一个版权企业的标准还有重要的一项,即无形资产。除了企业的品牌等其他知识产权,版权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就是版权资产。就出版社而言,它包括所有的专有出版权和因受让而所有的各种版权的使用权,当前中国出版社所拥有的主要是前者。这种资产的多寡,无疑决定着企业的实力。

    3、目前我国传媒自主版权的能力还相对较弱。很多著名传媒品牌多是与国外品牌版权合作而成就其业绩。《时尚》、《商业周刊》、《计算机世界》等著名报刊杂志、70%的电影票房依赖进口大片,畅销书绝对是引进版的天下。如果不是国家广电总局行政规制,黄金时间的电视节目不可能有国产电视剧的热播。邓小平同志于1992年南巡时曾多次提到尊重知识产权的问题,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就要抓好知识产权。传媒产业作为多种知识产业,其知识产权问题更为复杂和重要。但是,我国尚未普遍认同版权产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

    比较软件产业而言,此前国家对出版等文化性产业较多地从意识形态的角度加强监管,重在鼓励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积极作用的文化产品,而很少从产业发展的角度强调其意义。中国传媒业在在版权方面突出的问题是两个:一方面缺乏创新、缺乏版权精品,另一方面盗版泛滥。绝大部分作品没有成为大众喜闻乐见的畅销品牌,很快烟消云散。但是,盗版泛滥说明人民群众的文化娱乐需求爆发式增长。

    4、中国加入世贸必将深远影响版权产业。在我国15年的WTO谈判过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版权保护)一直是引人注目的问题,因为知识产权协议是世贸组织协议中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版权涉及更多的问题是经济问题,是财产权的问题。根据WTO准则,我国先前向美国开放的领域,在入世后将向所有WTO国家开放,这对各类产业所造成的影响不一。比如,计算机软件业和音像业等都存在市场开放的问题,WTO国家的产品将进入我国市场,同时也将允许合资办企业。当然,市场的开放和准入是相互对等的。 作品的创造者和传播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就会激发出积极性,那些复制、表演、广播作品的文化娱乐行业及其他版权产业就会发展起来。企业和产业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版权产业应当走内涵式的发展道路,争取建立一批以北京、上海等城市为总部的全国性版权产业集团。

    我国版权产业需要在各方面加强力度,包括投资力度、政策力度以及理论研发力度等。

    (四)版权保护与反盗版

    版权法律制度是发展传媒产业的重要法律保障,是实现资产投入无形化的基础。版权保护的水平,是反映和衡量传媒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尺 。

    1、中国版权法律法规基本完善,法律体系基本成型。 2001年以来,中国对有关版权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修订。修订后颁布实施的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从形式到内容上都更加完备,更加成熟,更加符合中国市场经济和国际规则的要求。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版权保护的重大问题或专项工作,也出台了相应政策或地方性法规,从而使全国版权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这对加强版权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版权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有专家统计,我国今后几年潜在的文化消费能力有3000亿元以上,到2005年将达到5900亿元左右,这么巨大的文化消费需求下,如果因盗版使版权利益不能保证,就会打掉投资人的信心和艺术家的热情,而在需求的牵引下,大量低劣的娱乐产品就会趁势进入市场,对受众消费的品质造成严重的影响,而长期接受劣质娱乐消费,对受众的损害不单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以至对人的品质的损害也是无形的。

    3、互联网的出现和发展,同样给传媒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版权保护,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主要涉及到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数字化、作品和录音制品在网络环境下的传播、对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技术保密措施、作品和录音制品的权利管理信息的保护、数据库的保护、网络环境中商业标记保护等,这些都是发展传媒产业必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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